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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被“抢亲”剑河县南哨镇三部门联合救助

发布时间:2017-02-1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愚孝陋俗险酿成大错

剑河县南哨镇联合调解一起“抢亲”纠纷

  全民公众讯(肖玉蓉)2月6日,剑河县司法局南哨司法所接到派出所通知,称一刘姓男子打电话报警,其未满14岁的妹妹被翁座村的吴某‘抢亲’,家人在翁座村退不来人,请司法所同志一起协助前往处理此事。

  在镇政府领导的协调下,南哨镇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司法所一行五人当即组成联合工作组前往翁座村处理此事。

  到达现场后,经了解,报警人刘先生系被“抢婚”少女刘某的堂兄。刘某是被翁座村吴某(被抢人刘某的表哥)以“闹姑娘“的名义带至家中,只是因为其父母也就是被抢人刘某的舅舅、舅妈十分喜爱刘某,为了孝顺父母且利用自己表妹年幼懵懂无知欲将其留下按少数民族传统成婚。女方家属不同意,于是前往翁座村吴家退女儿,遭到拒绝后打电话报警求助。

  了解了事情基本情况后,工作组开始进行调解。最初吴某及其家人亲友以“风俗”为由拒绝调解。于是工作组同志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条款给当事人吴某及亲属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的威严,又以拉家常的形式讲相关案例引发的后果。整个过程中,工作组同志未食一餐饭未喝一口水,在工作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于当日晚上21时许做通男方及亲属的思想工作,把刘某成功解救,于22时许将刘某交到九虎村其父母手中。至此,一场因“风俗”险将铸成的大错得以扭转。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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