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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假名虚构项目 诈骗他人15万被逮捕

发布时间:2016-11-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赵远建 吴珍珍)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作案人胡某以“变脸”方式,诈骗他人钱款多达15.5万元。

  胡某是四川来疆务工者,经人介绍认识了权某。在2015年5月至6月期间,胡某以 “胡甲”的名义,虚构“阿勒泰市农贸市场工程项目”,谎称其哥哥系该工程项目经理,其舅舅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以介绍该工程缴纳招投标手续费及工程管理费为由,骗取权某15.5万元。胡某将部分赃款用于支付购买乌鲁木齐市安宁渠某小区一套房产的房款,余款被其挥霍。

  2015年8月3日,昌吉市公安局以胡某涉嫌犯诈骗罪为由对其进行网上追逃,同年8月4日被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人民币15.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其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四年又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胡某退赔权某的损失15.5万元。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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