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侮辱执行法官妨碍执行被罚款

发布时间:2016-03-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尼亚孜艾力·吾布力)近日,喀什中院执行局对一名侮辱、诽谤法院执行法官的当事人家属依法予以罚款。这算是给那些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又不尊重法律的当事人敲响了警钟和教训。

  2016年2月,中院执行局在一起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执行中,因被执行人米某某擅自出让被法院查封财产,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米某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后,米某某家属阿某某不仅未以合法的程序解决问题反而直接侮辱该案执行法官,情绪特别激动。合议庭认为因阿某某过于激动,不配合执行工作,侮辱执行法官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决定对阿某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

  经过该案执行法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后,阿某某深表歉意,并深刻检讨自己的言行。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