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以举报做要挟,男子勒索7000未遂被判8个月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西日艾力艾合买提)近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艾某某敲诈勒索罪一案。

  经法庭查明,被告人艾某某2015年10月13日借他人手机,给乌鲁却勒镇居民阿某某打电话说,我已掌握你三年前某违法行为的线索和证据,受害人问及被告人身份时,被告人谎称自己在阿瓦提县某单位上班,并以控告做要挟,要求对方向他银行账号汇款7000元。之后被害人到乌鲁却勒镇派出所报案。被告人经侦查归案。

  在法庭上被告人艾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后悔自己的行为,之后认真悔改做一名好人。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某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的身份,要挟他人,侵害公民财产权,强行跟被害人索要财物。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判处罚金7000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