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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施“丢包计”屡屡得手 法官提醒别贪便宜

发布时间:2015-12-2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姜泓宇 李志慧)一人故意丢下“钱包”,另一人假扮路人“拾起”后,设下圈套与过路人“平分钱财”,诱使其中计,导致被骗现金及首饰等物,面对这样拙劣老套的诈骗伎俩至今仍有群众上当受骗。

  2014年5月至7月期间,家住通化的赵某伙同李某、陈某先后在靖宇、江源、梅河四次,以上述诈骗手段,骗取四名受害人佩戴的黄金首饰,经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被骗黄金首饰价值人民币25721元。

  靖宇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一人在被害人前方掉装有冥币的钱包,另一人假装捡到钱包要与被害人分钱,让被害人将自己佩戴的金银首饰做抵押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犯罪。2015年1月27 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根据三被告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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